他必须迅速而不发出声响地离开这个位置。小动物的位置已经暴露,那里距离它只有几米,以野兽的嗅觉,这点距离可以忽略不计。
涂上酱之后,他的气味更加浓重。别管他跑多快,这股味道一路飘,仿佛给野兽沿途做下了记号。
这股奇特的味道,别说野兽,官兵靠鼻子也能找到他。他现在相当于站在空旷的平地上,将自己赤身裸体展览出来。
因此,躲藏已无用,不能再指望不被发现,只能争取不被追上。只要速度够快,别管野兽还是官兵,狼还是色狼,他们也只能看看而已。
接下来要开始新的生活。想想在故乡的生活,连挣钱都提心吊胆,去了新的地方,花钱也可以肆无忌惮,突然变得这么自由美好,还有点受宠若惊。
如果身上有钱,那就完美了。别管去什么地方,至少要尽快远离故乡,可以思念,但不能留恋。
留恋,很容易演变成流连忘返。走着是不行的,速度太慢。以他的脚力,逃命的热情退却之后,无论官兵还是野兽都能追上他。
他需要一匹马。来到一个不知名的镇上,路过一个马厩。如果跟马主人探讨,租他一匹马,马主人势必会提钱。
现在的人心很浮躁,总是提这种无理的要求。他眼睛里揉不得沙子,探讨一定会不欢而散。
裘小年决定,直接去跟马商量。倘若马不踢他,那就是同意了。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窃窃私语,终于到第五匹马时征得了同意。
裘小年擦擦嘴角的血,艰难地爬上马背。马往上瞟了一眼,露出了同情的眼神。
其他马往这匹马这里瞟一眼,露出了鄙夷的眼神。裘小年自知对不起马主人,盘算着到了安全的地方就想办法挣点钱,然后打发马回来。
马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无论跑多远,都认得主人的家。不然的话,每个人都可以用租一匹马的钱买一匹马。
大多数是租马人把马骑回来。裘小年不能回来,只能发挥马自身这种优良品质。
到时候把挣得钱放马身上,全当租金,对马说一些抱歉和感谢的话,由其代为传达,然后拍一下它的马屁,它自知何意。
马主人看到钱和马的表情,一定能体会到他的良苦用心。骑上马以后他发现一个以前没留意的问题,他不会骑马。
要不是伤得太重只能死死趴在马背上,他早就掉下来了。这些伤是前四匹马提出的反对意见,他是一个谦卑的人,别管对不对,先虚心接受。
不像有的人,别人还没说什么,他就马上反驳。从马蹄的力道里,他能感觉到它们提意见的诚恳,这些意见全是为他好,他不反驳更是为自己好。
四匹马分别在他的左胸、右胸、左肋、右肋留下了足迹,伴随着这些足迹,他偷马的决心越发胆怯,吓得四处逃窜,正当决心无处再安放时,第五匹马终于同意了。
那一刻,他感觉马比他还有诚意。如果他反悔,不但白挨了那四下,这匹马可能还会恨铁不成钢地再给他一下。
毕竟他先把它感动得放下了尊严,背负着同伴的责备接受了他,如果他不干了,那也太没面子了,以后一定会沦为大家的笑柄。
就好比一个人不顾乡亲的劝阻,去救一个落水的坏人,结果坏人说
“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