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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三章 伏枥

    李信看着越来越近的亳阳城,没有一点激动,这座城之固然重要,但是他的作战理念可能和这个时代的所有将军都不同。李信一直信奉的一句话:

    人,才是一切。

    是的,这是他的理念,这一点不仅在他的治军中表现的淋漓精致,而且作为他的敌人,中州诸国将军们则是深深的感受到了这句话的威力。

    但是估计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他第一次时间这句话会是在赵国李牧的身上。

    李信看着眼前的斥候传来的消息,心里的想法像火焰一样越烧越大。

    “这支赵军,应该是亳阳城外最后的战斗力了。”

    他的直觉很准确,根据目前自己所拥有的消息,已经大概分析出了赵军目前的状况:

    第一,赵军很有可能已经把赵楚边界上的边军全部带走了。

    第二,赵军现在应该和秦国陷入焦灼状态了。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是,赵军很有可能已经替换掉了李牧!

    原因很简单,作为一个打老了仗的老将,是绝对不可能犯这样低级的错误的。除非李牧老将军真的老的已经开始犯糊涂了……

    这就是李信的厉害之处,对于战场的分析能力,是这个时代所有将军都无法与其匹敌的。他只是依靠目前在手上的这一点点消息就能将战争形式分析的如此透彻,这是一个优秀将领必须具备的素质。

    但是战争之道,死生之地也,他现在身上背着六千多人的性命,必须谨慎些。小心驶得万年船嘛。

    当下便也不敢贸然做出行动:“斥候,继续向四周扩散,本将要得到最精确的消息!”

    说罢,便又有一百多人的骑兵脱离大阵,向四周扩散而去。

    这些骑兵很多都是跟着景然击败过北楚的军士,对于这种信息战略自然在熟悉不过了。

    但是斥候的行动不能使自己的大队停止行动,大军依旧向着既定目标缓慢前进。

    而与此同时,李牧的手下仅仅十来个骑兵,即是全部派了出去,自己对战场的把握能力也已经降到了最低。这是他和李信无法相比的。

    现在这个戎马一生的老将军,已经做好了和敌军同归于尽的打算。

    他这么做,只是为了给年轻的军士们争取更多的时间。他们才是赵国的未来。

    现在少流血,未来才会多一份生机。

    果然李信的斥候均在战场上是占据绝对优势的。就在李信下了命令不久,马上就有消息来了。

    李信看着眼前的消息,嘴角微微一笑:没想到啊,居然是李牧老将军!

    他已经知道了李牧的位置了,因为他的斥候已经和李牧派出去的骑兵接触了,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很明显的,李牧骑兵战死,李信斥候军顺藤摸瓜,找到了李牧的位置。

    李信的眼睛里像是一头饿狼一样,看见了近在咫尺的猎物。

    “大军向西北方向快速前进!掉队一人杀伍长,掉队五人,杀什长!”

    说罢,自己便领着剩余的骑兵先行跑了出去。

    “李牧老将军,在下早就想结识您了!”

    而李牧也已经知道了自己的骑兵已经遭遇不测了,并且敌军很有可能已经知道了自己的位置,说不定已经快马赶来了。

    这一点,作为老将的李牧自然是知道的。

    因为没有狼会放弃嘴边的猎物。他现在就是这个猎物。

    但是李牧现在想的已经不是个人生死了,他现在想的就是将敌军诱离后撤军士的方向。

    李牧停了下来,看着剩下的军士们:

    “诸位,我想大家已经能猜到本将要做的事情了。”

    说着用眼睛盯着这些人。

    他们都是年纪已经太长,或者是身体已经有了问题,不能再上一线战场的老军士了。

    “这次本将不会退缩,不是为了我身为将军的荣誉,而是为了我大赵,可以多留下点火种。”

    众军士哪里能不明白,他们都是在军营混迹了一辈子的人,有的是在老家活不下去,只能当兵吃粮,有的则是身体受伤再也无法上战场的人了,他们的脸上写满了沧桑,皱纹就想赵国的山壑一样。

    他们虽然在军营之中只是为了有一口饭吃,但是今日,他们将是军人,一群以战死沙场为最高荣耀的军人!

    “将军,不必多说,我等都已明白。”

    说话的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军士,他的军装都已经浆的发了白,补丁落着补丁。

    李牧看着他,说不出来一句话,这些年他的信念只有一个,那就是带着自己的兵活下去,取得胜利,但是今日,他却要带着自己的这些兵,走向一条不归路。

    李牧眼圈泛红,深深做了一揖:“我李牧,代大赵,谢过诸位!大战过后,我等黄泉再见!”

    他手下只有一千来人,而且都是老弱残兵,但是这个时候,他们的气势仿佛数万精锐大军一样:

    “我等愿与将军同生共死!”

    李牧还能说什么,作为一名战将,这辈子见过多少战死的将士,见过多少失去孩子,失去父亲,失去丈夫的人们。李牧以为他们的眼泪早就填满了自己内心的柔情,但是今日,他却像个失去了孩子的父亲一样。

    他静下心来,看着自己将士,轻声说道:

    “出发……”

    所有人就像事先约好的一样,直接朝着李信军队的方向快步走了过去。

    而这个时候的李信,已经在开始整备军队,他现在手下的这五千信字营军士,有弩兵,有大楚重甲,有长枪手,盾手,一个军队该有的军中,他全部都要有了。而且他还有最犀利的一千骑兵军,这些骑兵面对三万北楚军都没有露怯,现在区区一千多人,他们根本不会放在眼里。

    “将军,你应该直接下令我骑兵军直接冲杀就完了,区区一千老弱,我等不用半个时辰就解决了,何必如此麻烦。”

    说话的是骑兵军一个队正,他的话正是很多骑兵军想要说的。

    李信看着他,满不在意的说道:“你知道敌军主将是谁吗?”

    骑兵军队正大大咧咧的说道:“知道啊,赵国李牧啊。”

    李信看着他,话语依旧平平淡淡:“既然知道,就不要多话。”

    骑兵军队正吃了个瘪,他想不明白,即使对方是李牧,可是自己手下骑兵各个弓马娴熟,面对一千老弱,轻轻松松的就可以解决了。

    但是他不知道李信的想法:

    列阵,这是一个将军对另一个将军最后的尊重。而且他也不想在拿下亳阳之前,让自己的军队遭受不必要的损害。

    “全军听令!重甲步兵出列!”

    说罢,就有一千重甲士兵企排排的除了大阵。

    重甲步兵,是大楚的精锐,是大楚在这个战乱的年代赖以生存的最主要的力量。全军一千人,全部都是身体强壮,可以披重甲战斗的勇士,他们手中的大刀,甚至可以直接将一个快马冲锋的骑兵连人带马,一刀两断!

    而且这只部队,周身玄甲,三十步之外的弓弩根本上伤了他们,而且即使在三十步之内,弓弩对他们的伤害也是微乎其微。

    李信现在第一阵就用重甲兵,很明显。就是想用绝对的力量直接碾压对方,不给对方一丝喘息的机会。等到重甲 兵破阵之后,骑兵追击。剩下的就是取首级记功了。

    正在大军变阵的时候,斥候的消息又来了:

    李牧已经来了。

    李信看完消息,朝着自己的前方定眼一看,果然有一队人朝着自己的方向急速前进,再仔细一看,远处飘扬的军旗上大书:

    大赵上将军李!

    果然是他!真是上天助我李信除了这个日后对我新军最有威胁的赵国上将军。

    当此之世,中州大地名将辈出,一代又一代的英雄人物给这个充满铁与血的世界添上了一笔属于自己的荣耀。

    但是时光如流水,现在还存活于世的名将只有两人了:

    大秦上柱国公孙止,历经大秦三朝,一度击败中州风云人物大楚明光帝,西征西戎,让他们十数年不敢东望,如今又在秦赵战场上发挥自己的余热,为自己的国家做出最后的贡献。

    另一个便是大赵上将军李牧。李牧驻守大赵北疆,大战北奴,使赵国边界向北衍生数百里,夺得中州最期盼的北奴产马之地,仅此一项,就让赵国一度成为可以和大楚争雄于天下的大国。

    但是现在,李牧只能领着一群老弱,发起最后的冲锋。

    李信看着远处队形大乱的赵军,心里默默想着:

    “或许,骑兵冲击的办法是最好的吧……”

    他也已经放松了自己对李牧的重视,现在的李牧只能算是一个冲向狼群的孤羊了吧……

    但是事已至此,只得按照原定计划。

    “重甲,前进!”

    命令一下,就觉得大地开始震动,一千重甲,居然可以踩得大地震动,若是一万重甲,还不得纵横天下。

    他的想法,正是当年明光帝的走过的足迹。

    李牧也看见了远处楚国重甲在向自己缓慢出击,虽然笨重,但是这只部队就像一个大石碾子一样,压过了他所走过的一切。

    “大楚重甲,今生还能再见,也是无悔了。”

    李牧看着越来越近的大楚重甲,手中的宝剑慢慢举了起来。

    “大赵上将军李牧!战死与此!”

    众军士皆发了性:

    “大赵老杨头,战死与此!”

    “大赵董福,战死与此!”

    “奶奶的,大赵军人李三娃,今日战死与此!”

    “吼!”

    伴随着一声声沙哑但是充满力量的声音,最后的亳阳城外最后的赵军,冲向了大楚重甲。

    “将军战死沙场,当是最大的荣耀啊……”

    李信身旁的一个骑兵军不由感慨着。

    李信听着他的话,又看了看冲锋在前的李牧: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可惜如此良驹,却无伯乐。”

    他的话,像是在说李牧,又像是在说以前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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