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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饥饿萝莉

    乌鸦岭难得遇到一个晴天,就连蛆虫都从黑色潮湿的土壤中钻了出来,晒着阳光,满世界的爬动着。

    唐顿走出旅馆,取出灵魂坐骑徽章,输入魔能。

    光泽闪耀中,独角兽像一团幻影,从徽章上窜了出来,落地后,轻的踏出了一段盛装舞步,随后回头看向主人。

    不愧是属于月牙一族的独角兽,犹若月光凝聚似的,通体雪白,连马蹄也不例外,唯独大眼睛一片黑色,充满了灵性。

    徽章的精灵制作者当时选的是白色龙皮马鞍,绑在独角兽的马背上,非常相得益彰。

    唐顿摸了摸独角兽的脑袋,随即一个翻身,跳了上去,踩住马镫后,轻磕马腹。

    独角兽一声长嘶,扬蹄狂奔。

    迎面刮来的气流直接吹乱了唐顿的发型,他发现即便是普通速度,也比黑皇的力奔跑了三倍不止。

    “等以后有了时间,去中心区域看一看!”唐顿看向了乌鸦岭深处,以月牙独角兽的速度,哪怕是遇到精英阶食尸鬼,也应该可以逃掉。

    三个落魄的年轻佣兵临时组成了冒险团,正在乌鸦岭边缘采集魔药,他们满脸小心翼翼,深怕引到食尸鬼。

    “是墓地菇,可以卖几个银币。”一个佣兵在一截腐烂的朽木上发现了一簇蘑菇,刚采摘下来,就听到了一阵急促地马蹄声。

    愕然抬头,佣兵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到一匹雄峻高大的独角兽就像天际的流云,疾速地从百米外狂奔而过。

    优雅、华丽,就连马蹄溅起的泥土,也不带一丝烟火气。

    三个佣兵目光呆滞,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唐顿消失在视野中,依旧僵在原地。

    “我没有看错吧?那是独角兽?”佣兵手中的墓地菇声划落,一脸震惊地看着自己的同伴。

    同伴下意识的点了点头,可是脑子还没有接受现实,那可是传说中的独角兽呀,起码是英雄阶魔兽,怎么会出现乌鸦岭?只有在人迹罕至的森林中,才能见到它们的身影。

    “好像有一个少年骑着它?难道是坐骑?”

    “我帝波罗,独角兽坐骑?难道他是一位公国的王储?来乌鸦岭散心的?”

    “不管如何,咱们发财了,赶紧回晨雾镇,把乌鸦岭出现独角兽的消息卖出去。”

    佣兵急不可耐,催促同伴。

    “可惜了,咱们太穷,买不起帝维水晶,不然把刚才的画面拍下来,绝对可以卖个大价钱。”

    佣兵捡起墓地菇,一脸的懊丧,帝维水晶是一种神奇的水晶,可以拍摄记录任何景象。

    一些佣兵就是靠着深入危险的秘境、遗迹,然后拍摄雄奇瑰丽的景物,贩卖给准备攻略秘境的冒险者们,以及追求奇刺激的贵族们,达到赚钱的目的。

    唐顿对于被人发现,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毕竟想要回到晨雾镇,要路过不少小镇,行人也会很多。

    按照唐顿低调的本意,出了乌鸦岭,就会换乘黑皇,结果因为待在战争空间中太久,又忘了喂草料,战马瘦的一塌糊涂,显然是拖不动他了,不过让他在意的还是荷玛的话。

    “你难道准备把灵魂坐骑徽章藏在口袋中一辈子?拿出点气魄来好不好,还不如抓紧一切时间修炼,成长到让镇长和那些黑心佣兵不敢觊觎你的财富的地步。”

    荷玛觉得唐顿那里都好,就是处事太谨慎,虽然心细如发,但是也少了一股一往前的气场。

    唐顿从善如流,不仅没有换独角兽,身上还穿着一套‘百人勇士’轻型皮甲,踩着一双到膝盖的长筒军靴。

    破魔匕首阵雨插在靴筒中,腰间佩戴勇士短剑,再加上一副抿着嘴角的表情,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位初入行的冒险者。

    看着唐顿用匕首将皮甲胸前缝制的圣日德兰尼亚帝国双头黑龙国徽刮掉,荷玛觉得他太小题大做了。

    尽管是制式装备,但是距今三千多年,可以认出来它来历的人几乎没有,再说才是精良中品级别,上面附加的魔法特效已经消失,外观看上去也很陈旧,简直就像是那些落魄的骑士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装备一样,根本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你还是赶紧弄一身卓越级别的套装和常用武器吧,战斗力会提升不少。”荷玛建议,其实撕裂龙牙尽管是完美级别,可不管是附加特效,还是造型,都不适合唐顿。

    “嗯!”

    唐顿风驰电掣,在黄昏的时候,抵达了比萨镇,然后被土路上一个小山包似的牛皮背包吸引了注意力。

    “谁丢掉的包裹?”唐顿放慢了速度,尤其是看到背包旁边还站着一只绿皮地精的时候,忍不住笑了出来。

    地精身高不到一米,瘦骨嶙峋,只穿着一条破旧的亚麻布裤衩,身上还有一些干涸的血渍和被殴打过的淤青痕迹,脏兮兮的很难看。

    当然,就算地精泡过温水浴,打扮成足以参加上流宴会的绅士状,以人类的审美观来说,它们也依旧丑陋的以复加,浑身都是绿色的皮肤,还有一对长耳朵和一双大脚板,怎么看都非常的不和谐。

    肮脏、卑贱,就是地精的代名词,它们永远和负面词汇联系在一起。

    这只地精的脖子上拴着一个项圈,连接着一条耷拉在地上的皮带,它看到唐顿,不耐烦地挥手,“嘁,嘁,滚!”

    唐顿瞪了地精一眼,随后看到这个堪比成年犀牛体型一般大小的背包下面,居然还压着一个六、七岁的小萝莉,当即惊了一下。

    “你没事吧?”唐顿赶紧去搬背包,深怕把小女孩压到。

    背包里面不知道装了什么,很沉,唐顿拎起来后,就看到小萝莉因为双肩上的背包带子,被吊在了下面,双手和双腿都垂了下来。

    “好饿!”小萝莉嘀咕了一句,力的眼皮眨了一下,“有吃的吗?”

    小女孩的声音糯糯的,软软的,像甜美的糖块一样,很好听。

    唐顿解开自己的背包,拿出了一块烟熏火腿和一罐蜂蜜,递了过去。

    小萝莉仿若正在觅食的饥饿幼兽似的,小鼻子抽动了几下,不等睁开眼睛,就猛的一扑,张开大嘴,咬向了火腿。

    唐顿本能的收手,可还是慢了半拍,直接被咬住了,疼的他倒抽了一口凉气,可是看着小萝莉挂在手上,辜的大眼睛一眨一眨,他也生不出一丝怒气。

    小萝莉松开牙齿,掉了下来,不管不顾,捧着火腿一顿狂啃,那只地精显然也饿极了,肚子咕噜噜的叫着,流着口水凑了过来,可是刚走到小女孩身边,就被她一脚踹开了。

    “你叫什么名字?”唐顿抛给了地精一块火腿,他倒是不歧视这些被称为贱民的种族。

    小萝莉嘟囔了几声,看到地精吃东西,猛的一拉套在手腕的皮带,把地精扯了一个跟头。

    “这只地精原来是她的宠物。”荷玛忍俊不禁,它存在了上万年,还是第一次见到带着地精而不是爱丽丝人偶的小女孩。

    唐峥皱眉,觉得小萝莉有点暴力倾向。

    “主人,别打了。”地精哀求,抱着脑袋,撅着屁股,爬在地上瑟瑟发抖,嘴里却是没停下啃火腿。

    “前天的早晨,你吃掉的那个小孩,也是这么求你的,你为什么没有停手?”小萝莉反问,顺势一脚踹了过去。

    “很正直的小女孩。”荷玛赞叹,小女孩并没有向唐顿解释,但是这句话,已经说明了一切。

    看地精满嘴忏悔,唐顿就知道小女孩没说错,不由的叹气,对于地精、食人魔、豺狼人这些种族来说,人类就是一种食物,吃进肚里,根本不会有什么负罪感。

    “你叫什么?你的家人在哪里?”

    唐顿刚问完,小女孩的表情一下子警惕了起来,连火腿也不吃了,递还给他。

    “谢谢你的火腿,我吃饱了。”小女孩背着背包站了起来,继续上路。

    地精慢了几步,小萝莉狠狠地一扯皮带,差点勒死它,让它一头摔在了泥地上,尘土飞扬。

    小萝莉不等‘宠物’地精爬起来,就拖着它往前走,荡起了一团灰尘。

    山包一样的背囊、几十磅的地精,在她手中,似乎一点重量都没有,轻的像羽毛。

    “她的血脉应该很特殊。”荷玛估计小萝莉的身体中应该有部分巨人或者巨龙的血脉,不然不会有这种巨大的力量。

    “等等,这么晚了,你难道要在野外宿营?太危险了,去我家住一晚吧!”唐顿怎么可能让一个小萝莉独自离开,如果出了事情,他会内疚一辈子的。

    小萝莉没有说话,抬起头,睁着星辰一样纯洁的大眼睛,盯着唐顿,足足十几个呼吸。

    “我没有恶意!”唐顿坦然面对,拿出了一个饱满的钱袋,“如果不相信我,就去找一家旅馆住宿吧,总之大晚上别在外面游荡,西境很不安。”

    唐顿转身离开。

    “等等,我跟你一起走。”小萝莉追了上来,和唐顿并肩,“你的眼神很干净,和那些肮脏的人不一样。”

    “哪些人?”唐顿很就后悔发问了。

    “萝莉控!”说完以后,小女孩大概觉得还不够表达自己的意思,于是又加重了语气和形容词,“那些该死的萝莉控!”

    p:可爱的小萝莉登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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