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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吃蜜[穿书] 作者:公子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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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蜜[穿书] 作者:公子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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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家大宅最让他喜欢的就是拥有无敌江景,晚上拉开窗躺在床上,看着窗外朦胧的光晕,可以看到江对岸的灯火。今天的月亮特别大,照着江水都亮了一片,江上偶尔有轮船驶过,发出低沉的汽笛声。

    今天从聚会上回来,周海荣被周海权叫到房间去了一会,周海荣从房间里出来之后对他说,他大哥希望他没事学点东西。

    “大哥这是要接受的节奏啊,”周海荣高兴地说,“你看看你想学点什么,也不用很用功,做做样子就行。”

    肖遥知道,周海权这是嫌弃自己是个花瓶呢。

    “我大哥那是古板,他就是觉得男人都该有自己的事业,”周海荣说,“不过我跟他看法不一样,咱们家又不缺钱,人生苦短,就该及时行乐,每天累死累活的干什么。不过他既然开口了,你就随便学点东西,我最近经常不在家,你学个东西,就当打发时间了。”

    这其实算是剧情任务,因为原作里肖遥到了周家大宅以后,大伯哥周海权见他和他那个纨绔弟弟一样不学无术,就授意让他学点才艺,装点一下门面。肖遥最后选了钢琴。

    弹钢琴,一直是贫民出身的肖遥对上流社会的优雅才艺的重要幻想之一。试想一个花一样鲜艳的男子坐在钢琴前,黑白键弹奏起最动人的音符,简直就像是在拍偶像剧!

    他以前家里穷,学不起钢琴,如今可不一样了,如果学会了弹钢琴,以后豪门聚会的时候坐在那里弹一曲,那得多有逼格!

    不过如今的肖遥却是个钢琴高手,据他母亲郑妍说,他的音乐细胞来源于他父亲陈科……陈科是个钢琴老师,仪表堂堂,温文尔雅,郑妍说,陈科当年追她的时候,她还有点看不上,就是后来见到他弹钢琴的样子,一下子击中了她的少女心,选择了嫁给他。

    只可惜两个人在感情最浓的时候,陈科去世了,留下了孤儿寡母和那台立式钢琴。郑妍对于让他练钢琴似乎颇有些执念,别的都是随他的兴趣,唯有练钢琴是她从小就严格要求他的。好在他本人也很爱弹钢琴,琴艺娴熟……只是如今他却要隐藏好自己的好琴艺,做一个合格的花瓶。

    周家这种豪门大户自然不缺钢琴,周彤和周思语都会弹钢琴,就连周海权都会一点,不过周家三兄弟,弹的最好的是周海荣……这也是肖遥选择学钢琴的原因之一……投其所好。

    纨绔子弟在赚钱和立业上可能不如旁人,但是吃喝玩乐上绝对要胜过别人一筹。周海荣的钢琴在普通人看来已经学的算好的了,弹起来行云流水。

    于是周海权便开始经常在家里听到钢琴声,偶尔路过琴室,还会看到周海荣和肖遥并坐在钢琴前一起弹,弹的好听的是周海荣,弹的像噪音的,就是肖遥。

    情到浓处,教学个钢琴也是浓情蜜意,琴房里经常传出来俩人的笑声,肖遥学的好像也很认真,吃饭的时候手指头还会在餐桌上比划两下,指如削葱根,周海权看了一眼,想起这句诗。

    肖遥的手真是弹钢琴的料,十指修长,属于男性化的纤细,指甲打磨的极为齐整干净,散着健康的粉色光泽。胳膊稍微纤细了些,但匀称有肉,手腕上带了块表,一看就是周海荣送的,价值不菲。

    不过努力归努力,肖遥在钢琴上“还是不灵光”,“连最简单的调子都弹不成”。偏偏他又很努力,所以家里一天有大半天时间都充斥着他的噪音。

    王姨一开始还会乐呵呵地在旁边看他弹琴,时不时地鼓励两句,给他递个茶水,后来就能躲多远躲多远了,噪音听多了真的会让人受不了。

    今天是保洁阿姨来打扫的日子,她们都是魏周家服务的老人了,和王姨熟得很,听见楼上一直传来噼里啪啦的弹琴声,便问王姨是谁。

    因为周海荣和肖遥还没结婚,一家之长周海权的接受度也不算高,所以王姨很谨慎地说:“是海荣的一个朋友。”

    但是肖遥本人却不是这么说的。

    他似乎恨不得全天下人都知道他是周海荣的媳妇,竟然自己热情地过去跟大家打招呼,周家的人虽然都很有家教,但和这些保洁阿姨还是有距离的,平时都是王姨负责和她们接触,她们什么时候遇到过这么接地气的“豪门媳妇”,很快就和肖遥打成了一片。

    原作里的肖遥喜欢这些保洁阿姨,她们和他有着一样的出身,不会看低他,正相反,因为有着一样的出身,如今他却又高高在上成为了豪门的“主人”,又无形中和这些保洁阿姨拉开差距,这些阿姨对他是奉承的,亲密又有距离,极大地满足了他大概类似于“荣归故里”的虚荣心。

    通过和这些阿姨们聊天,原作的肖遥了解了这附近哪里的海鲜最新鲜,哪里的菜蔬都是有机肥养的,吃起来最放心,并由此开始了他的攻关行动:要抓住一个男人,先要抓住他的胃。给自己的男人变着花样做美味佳肴,一直是他的梦想。

    他是真心想要抓住周海荣,把他作为一生的依靠。只可惜在门不当户不对,落差太大,一开始就失衡了。

    他最近每天赋闲在家,就得为自己找点事做。肖遥不上班,倒不是他不想上,正相反,“麻雀攀上高枝成了凤凰,一门心思地要去旧日同事跟前显摆”,但是周海荣吃醋,所以俩人交往以后,周海荣就不让他去了。

    原因无他,牡丹昆曲社是全男班,里头全是年轻小伙子,个个长相不俗。就更不用说南城那几个爱往牡丹昆曲社凑的豪门阔少了。

    肖遥秉承的是不结婚就不辞职,所以只是请了个长假,因为他在牡丹昆曲社一向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社长就答应了。他师父沈星之如今人在国外,知道了这件事不知道是什么反应呢。

    既然闲着没事干,就好好抱抱大腿,抓住周海荣的胃。于是等这些保洁阿姨干完活以后,他就跟着其中一个最能说会道的郑阿姨,去她一个老姐妹那里摘樱桃去了。

    这片樱桃园在长夏山深处,据说施的是有机肥,灌的是山泉水,绿色无农药,园内樱桃树有百余株,结满了大樱桃。

    樱桃,素来是肖遥最爱吃的水果,他爱它鲜嫩的色泽,也爱它甜美的汁液,在《豪门男媳》里,樱桃作为他的某种人物形象隐喻,多次出现在他和周海荣的恋爱桥段里……比如周海荣刚追他那会,一篮子一篮子的樱桃给他送,后来他们俩出去吃饭,也常点樱桃作为饭后甜点。

    他到了樱桃园以后,恨不能扛一麻袋回去,最后摘了满满一大篮子,回去之后洗干净了,然后上网开始搜樱桃红酒冻的做法。

    肖遥要巴结的是豪门贵公子周海荣,自然不能做什么鸡鸭鱼肉,番茄炒蛋之类的,他立志于做的菜也要一股绿茶婊的文艺味道。樱桃红酒冻,说真

    分卷阅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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