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

    乔丽华忍不住说,“我发现,自从我做了泼妇以后,神清气爽。”
    这是实话,以前她要脸,顾及着面子,每次被曹志芳薅羊毛不说,还被对方阴阳怪气。
    如今想着,她也不忍了,反正候东来这样了,她和候东来的关系,也都放在了明处。
    爱咋滴咋滴,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不在乎了,反而一身轻松。
    沈美云看到这样的乔丽华,是真为她高兴的。
    “你立起来了,以后的日子也会好过一点。”
    乔丽华自然是知道的,只是,她犹豫了下,到底是又重复问了一遍。
    “沈知青,你不要怪我多嘴,你确定要搬到独眼那边吗?”
    在她看来,去独眼那山上住,还不如在知青点呢,在知青点虽然偶尔有些摩擦,但是大家都是年轻人,多少也会好沟通一些。
    不像是独眼那,他实在是太过凶了一些。
    沈美云点了点头,“确定。”
    看到这,乔丽华便不再多劝,而是帮忙收拾东西起来。
    沈美云的东西,是他们所有人里面最多的那一个。最主要的是她养了一个闺女。
    而且闺女又养得娇,导致她的东西也比别人的多。
    乔丽华帮忙收拾东西,沈美云也没拦着,她放在外面的东西,基本上都是明面上的。
    所以,倒是没啥见不得人的。
    她东西多,不光是里屋睡觉的地方有,而且厨房也有,她单独买的小铁锅,铲子筷子小碗,以及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
    林林总总收拾了两大包,好在沈美云早有准备,拿了两个大麻袋出来。
    把她和绵绵的东西,单独存放。
    正收拾得起劲的时候,知青点外面传来一阵声音。
    “季哥哥,这就是你住的地方吗?”
    明显是个小孩儿的声音,而且还是个小女孩儿,声音软糯,带着几分好奇。
    听到这话,沈美云他们都跟着一顿,要知道,他们知青点就绵绵一个小女孩。
    但是,绵绵就在他们面前坐着啊,因为要搬家收拾东西,绵绵帮了小忙后。
    沈美云便让她坐着休息了,她手里拿着一个草蚂蚱,玩得正起劲,显然,这一声季哥哥不是她喊的。
    这让,沈美云他们下意识地一顿,望着门外。
    就见到季明远进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小姑娘,那小姑娘不过五六岁左右。
    生得过分的纤细瘦弱,一张白净的小脸蛋上,镶着一双丹凤眼,极为灵气,此刻正紧紧地捏着季明远的衣角,似乎极为依赖。
    看到这一幕,知青点的众人都跟着停下了手里的活,好奇地看了过去。
    很是纳闷,季明远出去了一趟,怎么领回来了一个小姑娘?
    季明远注意到大家在看他,他温和地解释了一句,“路边上捡到了一个小姑娘。”
    对方没地方去,就被他暂时领回来了。
    其实,他不过是看着对方和绵绵,差不多的岁数,觉得对方可怜,怕遇到拐子了,这才带着一起来到了知青点。
    他这一介绍,林兰兰正准备和知青点的知青们打招呼的,这叫提前打入季哥哥的内部。
    只是,在看到绵绵坐在一旁玩蚂蚱的时候。
    她顿时一脸见鬼的表情。
    “你——”
    沈绵绵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的反应太大了,以至于,沈美云也注意到了她了。
    她微微拧眉,“小朋友,你认识我家绵绵吗?”
    林兰兰下意识地摇头,否认道,“不认识。”
    太过果决了,以至于大人一看就是小朋友在撒谎。沈美云听了,倒是没揭穿她。
    而是,朝着绵绵喊道,“绵绵,去和新来的小伙伴打个招呼。”
    这话一喊。
    绵绵站了起来,走到林兰兰旁边,脆生生道,“我叫沈绵绵,你叫什么啊?”
    小小的林兰兰,看着面前的沈绵绵,她陷入了恍惚,就好像回到上辈子。
    是啊,她怎么忘记了,上辈子的沈绵绵,就是这个点回到林家的。
    这辈子,沈绵绵没回去,她还庆幸来着,万万没想到,她竟然在胜利公社前进大队,再次遇到了沈绵绵。
    而且,沈绵绵旁边还跟着一位极为漂亮的女人。
    这位是,上辈子沈绵绵那早死的绝色母亲吗?
    想到这里,林兰兰眨巴着眼睛,她小小声地试探道,“你叫沈绵绵啊?你旁边这位是谁呀?”
    绵绵还不懂这些,但是沈美云却察觉到不对了。
    面前这个小姑娘是五岁的孩子,在绵绵要和她交换姓名的时候,她没交换姓名不说。
    还反客为主,去打探了绵绵身边的她。
    这真的是五岁小孩,会有的心思吗?
    想到这里,沈美云的目光带着审视。
    许是察觉到,沈美云的审视,林兰兰一惊,她脸上带着惊惶,“是我问错了吗?”
    “我不该问的吗?”
    这话一说,沈美云下意识地皱眉,而看到沈美云皱眉,林兰兰更是害怕的往季明远身后躲了躲。
    季明远微微一顿,“沈知青,这孩子怕是有些认生。”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孩子似乎天生就和他亲近,特别依赖着他,当然,在他看到对方的那一刻。
    心里也不知道为什么,生出了一种很是烦躁的感觉,就好像终于等到对方了一样。
    要保护着她,守着她长大。
    这种感觉是他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沈美云见到季明远这般护着对方,还有什么不明白呢。
    面前这小姑娘,只会是一个人了。
    那就是——林兰兰。
    只是,让沈美云疑惑的是书中,林兰兰这么早就出现在了季明远面前吗?
    好像不是啊?书里面很明确地说了,在林兰兰十岁左右,插队当知青的季明远,一次无意中遇见走丢在外的她。
    并且救下她,打那以后,季明远便把她当做亲妹妹来看待,一直守护着她,直到她长大。
    只是,怎么剧情提前了?
    现在的林兰兰,才五岁吧?就已经走丢了,出现在了季明远面前?
    是哪个环节错了?
    沈美云目光探究地看着林兰兰,林兰兰低着头,就是不去看沈美云。
    沈美云笑了下,突然问道,“这小姑娘叫什么呀?”
    这话一问,季明远便要说的,哪里料到林兰兰突然抬头,飞快地说了一句,“我名字不好听的。”
    “没有绵绵好听。”
    其实,上辈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她都很嫌弃自己的名字,兰兰,兰兰土气的要命。
    不像是沈绵绵的名字,是真得好听。
    听说,给沈绵绵起名字的那家人,是个高级知识分子,只是那家人出事太早,而且沈绵绵的母亲,也因病而亡。
    可是,面前这个漂亮的女人,又是怎么回事?
    林兰兰有些疑惑,难道是她重生的翅膀,煽动导致改变了过往了吗?
    没错,林兰兰是重生来的,她上辈子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和周青松走到了一起。
    但是,林兰兰发现婚后的生活,简直和婚前是天差地别。周青松经常去出任务,导致他常年不在家。
    而且,他人过于清正,导致别人都升职了,周青松还在原地踏步。
    不止如此,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她所认识的不少人都选择退伍,去下海经商。
    唯独,周青松不愿意,固执的守在原地,守在漠河这种艰苦的地方。
    因为,一方面是为报效祖国,另外一方面是周青松,觉得对不起沈绵绵。
    沈绵绵的死,让他一身都处于愧疚当中。于是,他放弃了晋升机会,选择留在苦寒之地。
    这让,林兰兰无法接受,她当姑娘的时候,那些不如她的,甚至嫁人不如她的,后面因为丈夫退伍,下海经商,都过的极为滋润富贵。
    只有她,丈夫外出不归家,她一个人守着这苦寒之地,过着清贫的日子。
    她不止一次在后悔,如果当初自己不是嫁给周青松,而是选择嫁给季明远。
    是不是,生活就完全不一样了。
    毕竟,她是去过季家的,那时候她还小,还不明白季家在北京,最为繁华的地方,有一幢四合院是意味着什么。
    更不明白,季明远的背后那些季家人,如同大树一样,深深地扎根在北京城,在各行各业中大放异彩,又是意味着什么。
    更更更不明白,季明远身为季家长孙,季家未来板上钉钉的继承人,这是意味着什么。
    她还年轻,一心奔赴感情,或者说是满腔的恋爱脑。
    直到结婚嫁人后,她才明白,原来婚姻生活的基石是爱情,但是更重要的是经济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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