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脸,半夏曾在一个毒贩的手机上见过,所以她认识。
但是再往远里想,她突然想起来,她还曾看到过他被挂在墙上的照片。
望着眼前身材高大,面色凝重,目光自带凶狠的男人,半夏突然反应过来了,蓦的伸手,她捂上了自己的脸。
在她那个梦里所出现过的人,皆是她的亲人,或者跟她生活息息相关的人。
为什么达云会出现,因为他跟法典一样,也是她最亲的人。
卧底就是他吧,爸爸和点点哥哥他们一直在讲的,那个从最底层卧底上去,冒着染毒和被处决的风险,在鲨鱼池里出生入死,为公安提供情报,最终让沈四宝的贩毒帝国覆灭的人,就是他吧。
半夏好后悔啊,后悔自己在手机上看到他时,居然会把他认成是个毒贩子。
她还曾在网上跟陌生人吐槽,说自己要审判他。
而就在刚才,她来的时候,还暗暗准备了好多话,全是要教育他要如何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虽然那些话她不会再说出口了。
但想想自己会对二狗哥哥居高临下的蠢样子,她就好难过,好惭愧。
这时她的手机在响,半夏为了掩饰激动,赶忙接起了电话,一不小心还摁了免提。对方说:“您好,这儿是卧龙岗公墓,请问,是您需要两块墓地吗?”
半夏愣了一下神,达云也是眉头一竖,法典更是:妹妹问公墓干啥?
“女士,是您在网上咨询的公墓吧,我们现在有特惠活动,按揭打九八折,全款九五折,同时买两块的话……”半夏啪一把挂了电话。
然后讪讪的对着达云笑了一下,说:“二狗哥哥,她肯定是打错了。”
其实并不是对方打错了,而是,她知道贩毒是死刑,也知道不论二狗还是沈四宝,都没有人会为他们收尸,所以才准备给他们一人买块墓地的。
她依然会买公墓,因为虽然她恨沈四宝,恨他贩毒,害的太多人染上毒瘾,人不人鬼不鬼,可他当了她五年的爸爸,虽然他的爱总是带着附加条件的。
但既他死,她愿意给他收尸,买块墓地安葬他。
而给二狗的,只要他活着,就比什么都好,她当然就不会买了呀。
这辈子,要说哪天能跟此刻一样叫半夏激动,大约也只有,在慈心的篮球场看到蓬头垢面,万里奔赴,来找她的妈妈时,才有过的了。
分别整整二十年呀,这二十年中,每当开心的时候,她就会想,她的二狗哥哥在哪里呢,是不是跟她一样开心,每当伤心的时候,她也会想,二狗哥哥在哪儿呢,他也跟她一样,在伤心,在难过吗?
惦记了二十年的哥哥,毫无征兆的出现在半夏面前,她猝不及防,给打懵圈了,她开心的只剩下傻笑了。
再说法典,从小到大,他都把二狗视为最大的敌人,怕他会突然出现,抢走妹妹。
而在发现达狗居然悄悄在网上钓他妹以后,他非常生气,愤怒之极。
但是毕竟达狗只跟妹妹相处过五年,他和妹妹满打满,已经在一起整整二十年了,所以于心里踮量了一下,他觉得就算达狗真的出现,就算他表现贼好,像大哥一样温柔体贴,比二哥手还阔气,比他还会玩儿,他也不可能完全抢走他妹。
五年比二十年,怎么看他们兄弟的赢面都比二狗大得多。
但就在此刻,他周身的警报都在疯狂尖叫。
他想赶紧通知大哥二哥,告诉他们大事不妙了!
因为妹妹在看到达云时,整个儿变样了。
她至少该问
一句,确定一下对方是不是曾经的二狗吧。
不,她省略了那一步,身着制服,本该严肃庄严的顾小检察官抬头端详了会儿面前的男人,背着双手于他面前蹦了一蹦,抬起头,整张脸就像绽放了一样笑了起来:“我就知道,我的二狗哥哥肯定不会变成坏人的。”
再看达云,她的眼睛笑变成了两道波浪,伸手,要抓他的双手。
达云迅速看了眼法典,略迟疑,但伸出了自己那双跟年龄不相称的,大而粗糙,因为长期端枪而虎口满是茧的大手,放在了女孩两只软软的,小小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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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小时候,他们曾经无数次的牵着手时那样,自然之极。
半夏抓过达云的手,左右摇了两摇,又上下摇了两摇,兴致勃勃的说:“我还养了狗呢,名字就叫二黑,你记得吧,咱俩一起给狗起的名字,二黑。”
叽叽呱呱,她说个没完:“它的性格跟你可像了,走路的时候总喜欢跑我前面,时不时就要回头看看我,要有谁敢欺负我,它凶的能吓死人!”
法典想说二黑是条懒狗,二狗,心机深沉的坏狗。
他也蓦然发现,达云还真是,跟二狗一模一样,是条蔫坏蔫坏的坏狗。
这条坏狗悄悄潜伏在他妹面前,七八年之久,这就够叫法典愤怒的,可再看看半夏那样儿,她就在他面前,都没有如此亲昵过,法典简直要原地爆.炸了。
她仔细打量着他浑身的每一寸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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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云鬓角有一块被子弹碎片划破的伤口,缝了三针,半夏踮脚,伸手就去摸了,一摸,说:“哎呀,里面都鼓包了,怕是会化脓呢,一会儿我给你买点消炎药,你现在住哪儿,宿舍吗,还是有家,我给你送过去。”
才见面就要上他家,要他命了,法典情愿受伤的是自己!
眼睁睁的,半夏又伸手去摸达云的面颊,两边轻轻摁了摁,她问:“你下巴怎么回事呀,肿的这么厉害,是不是牙床出了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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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云张了张嘴,机械的说:“是被人捣过一拳头。”
其实那是他装过定位器,被沈四宝拔了牙的地方,他为防自己会被悄无声息灭口,亲手拔牙,又亲手打磨,把定位器装了进去。
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最后被沈四宝生生拔掉,比较丢人,他就不说了。
可是他逃不过半夏这个小医生的火眼金晴啊。
她不信,她突然伸手,达云猝不及防,她细而软嫩的手指已经探进了他的口腔了,达云都呆住了,愣愣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对面的女孩。
“你的牙呢?”半夏伸手一摸,说:“果然,你这儿缺颗牙呀。”
又突然凑向他,瞪眼问:“是不是我不在,你一个人悄悄吃了所有糖,把牙给吃坏了。”收回手指,她掏出湿巾擦着,说:“牙床上缺了牙齿,两边的牙齿就会挤压式的往中间生长,你整个面部隆廓都会变的,这不行,来我们慈心药研所,我给你量位置,定做间隙保持器,以后这地方得装一颗假牙。”
因为达云已经整个儿暴露了,无法再做卧底了,所以按理,他不需要再装窃听器了,而他,也并非沈四宝说的那样,是一个心甘情愿给人做踮脚石的人,他知道王旭东受伤了,会转岗,那么,顾法典会顶上去,当缉毒队的队长。
在整
个缉毒队,他年龄是最小的,按资排辈,他当不了副队长。
但该争就要争,他力求要在32岁之前从缉毒队转下来,换到相对不那么危险的刑侦,或者经侦方面。那么,他就必须有更大的功劳,而从现在开始,他从幕后走到了台前,他要冲得最猛,跑得最快,要以身涉险争过所有人,又想要战友随时能联络到自己,就必须再装一颗定位器进去。
但不像上回,他自己躲在底舱里,闻着在硫酸中迅速被腐蚀的,尸体的焦味,自己拔牙自己装,这回会有半夏陪着他,先做间隙保持器,再定做一颗合适的假牙吗?
假牙,还会被达云改造成窃听器的。
可麻药,相对正规的,医生的手,于普通人来说,再简单不过的东西,于达云来说却是那么奢侈,最奢侈的是他居然可以去慈心药研所,由半夏给他量位置。
她是怎么就会,既是检察官,还是个小医生的呢?
看达云有点困惑,半夏拍拍胸脯,说:“我虽然干了检察官的工作,但我也有医师证,虽然只是初级,可我在慈心药研中心是挂了职的,你尽可以相信我,我是个全材,针灸,按摩,注射,开药,我统统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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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虽然干了检察官的工作,但她从小到大,一直跟着林珺在药研所工作,还经常跟着她出诊,考医师证只是随手为之,但她考过了。
而现在,慈心药研所不但在做研发,为了更好的试验药物,还开设了门诊。
半夏周末闲来无事时,会以中医的行式坐诊。
她所有的成长记录,达云其实都知道,只是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敢打扰过她而已。
而一个从小在船上长大,曾经亲眼看着外公把人剁碎,扔鲨鱼池里,被吓傻,吓到麻木,却无法逃出生天的孩子,一个呆在毒贩的底舱里,看着先辈的尸体被硫酸溶解,还能面无表情的跟着毒贩一起咒骂,从中捞牙齿悄悄藏起来的卧底警察,达云不是没有怀疑过,他这短短二十六年的人生,行走在黑暗与罪恶中,无数次徘徊在生死边缘,为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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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要敢进一步,就可以有数不进的金钱,甚至可以统驭一个毒.品帝国。
而以他从小在船上的经验,凭他的心狠手辣,他会比沈四宝更加厉害。
但是不可以!
因为有一件事,他从来没有怀疑过,那就是,这世间有那么个女孩子,虽然分开二十年,虽然天隔一方,但就像他绝不会忘记她一样,她也绝不会忘记他。
而这世间,还能有什么,能比他曾经的玩伴如此兴致勃勃的,为他计划着一切,而让达云由心底里往外弥漫幸福?
法典看不下去了,他好嫉妒,他浑身不适,他忍不住提醒:“半夏,你是不是该回去上班了?”
半夏分明有件事情要办,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你要见沈伯伯吧,他因为身体不适,无法呆在羁押所,目前在军事监狱医院,走吧,我带你一起去看他。”达云说。
法典终于找到可以攻击,以及拆散他们的方式了,他说:“达狗,你不能带我妹出去,不能带她去大庭广众之下,要见沈四宝,可以,我带她去。”
达云蓦的回头:“你怎么带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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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云转身,从旁边推过来一辆警用摩托车,又专门
进岗亭,找了一个干净的,崭新的头盔出来给半夏罩上,再帮她把带子勒好,说:“走吧,我陪你去。”
半夏先骑坐上去的,要是法典,总喜欢后抬腿,把脚从她头上扬过去。
可达云就不一样了,他调整姿势,从前上腿,骑上了摩托车,半夏拍拍他的肩膀:“走吧二狗哥哥。”回头又跟法典挥手:“二狗哥哥今天晚上要去咱们家吃饭,你跟保姆说一下,他爱吃椰子鸡,还爱吃炸带鱼,记得要做呀,帮我谢谢保姆。”
望着离去的摩托车,法典目瞪口呆。
他跟眼珠子一样的妹妹,就这样被条外面的狗带走啦?
他迅速打开微信,戳开相亲相爱一家人,一条信息发出去了:荒唐,大荒唐,大哥二哥,不好啦,半夏被个……觉得不对,删了重写:咱家半夏跟人跑啦!
太荒唐了,他们二十年没见过面,可几乎没有任何迟疑的,就迅速走到了一起,没有铺垫,没有试探,极为默契的,转身跑掉了。
这太荒唐了,法典看不懂,但大受震撼!
他不能一个人震惊,他要让俩哥哥也感受到危机才行。
……
军事监狱医院,关押的全是涉及军事犯罪的重刑犯们。
监狱医院里在疗养的,当然也是跟军队犯罪相关的犯人们。
一军一警,俩人一起上了楼,才想起来头盔还没有解。
半夏才伸手,达云一卡扣子,已经把头盔解下来了,签好字,就可以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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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下来,他们的父亲就是他们的枷锁,也是他们的原罪。
自沈四宝出生,就是个罪人,自他记事起,走在路上就会有人向他砸石头,从小脖子上就挂着牛鬼蛇神的牌子,替他杀了八路的海盗老爹赎罪,他恨这个世界,恨国家,也恨执政党,同时,他于这个世道看得太精准,太透彻了。
他之所以能建立起一个毒.品帝国,就是基于他于人性,最精准的把持。
他虽只见了达云一面,只寥寥几段对话,但是,达云是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才撑过来的,他怕沈四宝又要用那种语言骂半夏,所以得给她打个预防针。
他说:“沈伯伯属于冥顽不灵的那种,他跟你说什么,你不要生气,也不要放在心上,咱们……”
半夏说:“就像小时候,他说我笨一样,我们只要无视他就好啦。”把手伸在两耳旁摇一摇,她说:“听不见听不见,再说一百八十遍。”
还肿着半个脸颊的达云,自七岁以后,这是头一回笑。
半夏看他一边脸颊肿的像松鼠噙了颗栗仁,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笑的不可自抑。
曾经,最心爱的四宝爸爸,半夏最亲,最重要的人,总说她是个小笨蛋,读不得书,也不需要读书,长大只要嫁个有钱人就可以了。
半夏很不开心,找二狗唠叨,他就会说:“我教你个办法喔,听不见听见不见,再说一百八十遍。”
瞧瞧,半夏记得多熟络。
推了达云一把,她下意识牵上了他的手:“走,咱们进去看他。”
达云迟疑片刻,回握上了女孩的手,就像小时候一样,习惯性的捏了捏,她旋即用手指,在他掌手挠了挠,继而,轻轻的甩了甩。
在顾法典看来,这种亲昵和投契很不可思议的。
在别人看来,半夏也太不尊重了点。
但是达云和半夏,却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当。
二十年前,当达云坐
着车上,趴在玻璃上,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小伙伴离他越来越远时,他眼前始终有半夏的笑脸,他于内心暗暗发誓,早晚,他会回到她身边,回到她眼前。
他知道,那个会带着爸爸踏平五河村,捣毁走私巢穴,救了他的妈妈,也救了他的女孩,只要他能洗清身上背负的枷锁,只要他愿意坚持,努力奔向她,只要他能走到她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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